温州市区2015年度人才住房于本月20日开始申报,至下月31日止,逾期不予补报。符合条件的人才请抓紧机会申请高端人才专项销售住房、高端人才购房补贴和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三类优惠,人才租赁住房申报另行规定。
人才销售住房优惠类中,最高可直接享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。购房补贴优惠类中,可享受4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。住房租赁补贴优惠类中,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每月450元、其他高层次人才每月900元,租赁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。具体的申报条件、优惠政策、优惠政策执行均与去年政策一脉相承。
申请程序方面,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介绍,符合条件的人才需先向自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然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。初审合格后,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温州市区人才住房政策享受资格申请系统http://220.191.205.216/,完成网上填报。如果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,将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,进而取消整个单位的申请资格。
根据去年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情况,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醒,租赁合同须报经辖区房管部门备案,租赁期限最好和本人与市、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《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协议》期限同步。由于去年出现个别房东不配合或集体土地租赁用房无法备案,建议承租人及早准备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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